2008年7月1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为你释疑
劳动者赌博被解除合同,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?
  左先生问:
    我想请问一下,劳动者因赌博而被侦讯,用人单位依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,这样做有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?若未违反,要不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?
    本报释疑: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,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(一)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;(二)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;(三)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;(四)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;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(六)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    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赌博,则可能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,但是否达到严重程度,则要看公司的规定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。劳动者的赌博行为未达到严重程度,单位单方解除合同,则要支付经济赔偿金。
    还有,如果劳动者赌博的行为触犯刑法,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,则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的规定,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,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。